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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庭审四个“没想到”,境外“闹场者”已哭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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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境外一些人估计有点懵。    也难怪, “打击”可谓接二连三: 先是,被他们奉为“女战神”的律师王宇,声称拒绝接受境外的任何人权奖项;然后,他们的另一名“干将”翟岩民,今天在经过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被以 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本人“追悔莫及“,流泪当场;再算上前段时间,幡然悔悟的“考拉”(赵威),以及被接连提起公诉的周世锋等人, 境外反华势力估计要哭晕在厕所。    什么,境外反华势力?会不会太夸张?!非也!他们不但真实存在,而且,一切都是套路。    但这次,咱们可没按套路出牌。 作为一名围观者,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看到的是一张“法律之网”正在缓缓收紧,同时,落入网中之人的真面目,也渐渐浮出水面。这过程中,有四个“没想到”,估计让境外一些人彻底懵逼了——       (图:在天津周世锋案媒体接待中心,外媒记者正在浏览信息。)    第一个“没想到”: “女战神”倒戈,热脸贴了冷屁股    “女战神”是谁?是律师王宇。    去年7月9日,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查以前, 王宇可谓“战功赫赫”: 她是少有的女性“维权律师”,也精通通过辱骂法官、联系外媒、微博施压等,试图违法干预司法的“工作技巧”。在死磕律师界,算是大拿。    她的这些“工作”,想必美国也很满意。 不然,为什么美国律师协会在王宇因涉嫌参与颠覆国家政权被依法羁押期间,宣布将在8月6日,向她颁发“首届国际人权奖”,以“表彰她对中国人权、正义和法治的奉献精神”?    一个美国律师组织如此关心中国法治,其“表彰”的又是如此反法治的行为,说他没打小九九,你信么?然而千算万算,算错了一步,还是“热脸贴了冷屁股”——       (图:女律师王宇。)    8月1日,一段王宇接受采访的视频“横空出世”:她在取保候审之后,针对所谓的“国际人权奖”,公开发表了不屑。宣称 自己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更沒有计划委托、也不接受他人代她领奖。    王宇还在采访中,披露了更“劲爆”的信息:她说,到锋锐律所之后,她先后到过英国、瑞士、巴厘岛、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接受培训、参加会议,费用全部由境外的机构和组织出。他们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她在国内的名气和在访民、律师界的影响力来对她代理的一些案件进行炒作。

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公开宣判 获刑7年半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新华社天津8月3日电 题: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津公开开庭 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槌敲响,国徽高悬。 8月3日上午8时30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10余家境内外媒体的记者共48人旁听庭审。 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介绍了庭前会议情况。审判长说,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地审理本案,法庭依法于2016年7月26日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重点。 被告人胡石根,男,1955年11月出生,江西南昌市人,曾于1994年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满释放。然而,走出监狱的胡石根并没有悔改。 公诉人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后,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派勾洪国(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期间,胡石根与周世锋(利用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热点案事件,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李和平(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翟岩民(长期非法组织一些职业访民闹访滋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此后,胡石根进一步强化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使翟岩民组织一些职业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传唤证人刘某平(另案处理)出庭作证,公诉人、辩护人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勾洪国的受洗证、笔记本、培训资料等物证、书证,证人勾洪国、翟岩民等的证

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宣判 被告人获刑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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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被告人胡石根在法庭上。当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王晔摄

“推墙”思想如何蛊惑人心?——聚焦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庭审辩论

新华社记者 “他深知,就他们几个坐过牢的具有深刻‘推墙’思想理论的人势单力薄,若想实现他自己的‘理想’,就必须煽动更多的人。”证人翟岩民如是说。 3日上午,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了胡石根的3起具体犯罪事实: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等参与反华培训;在“七味烧聚会”中提出“国家转型三大因素”和“建设未来国家五大方案”;授意翟岩民组织人员前往庆安进行非法聚集炒作、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在法庭辩论中,辩护人提出胡石根参与具体犯罪事实不多、所起作用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对此,公诉人依法据理,深刻揭示了胡石根犯罪行为的思想危害、现实危害和国际危害。 ——思想危害,广泛传播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 “胡石根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职业访民,散布其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并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出。 证人的证言印证了胡石根的真正想法。 证人翟岩民说:“他网罗各个群体中具有‘推墙’思想的人,利用各种场合给我们灌输‘推墙’思想,给我们洗脑,利用我们这些人完成他的中国‘和平转型’美梦。” 公诉人认为,翟岩民、刘永平、勾洪国等人正是在胡石根所谓“国家转型”等系统化颠覆理论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权稳定、危害国家安全。 ——现实危害,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 公诉人指出,以胡石根为代表的非法宗教活动骨干与以周世锋、李和平为代表的少数不法律师及翟岩民为代表的一些职业访民积极联络、相互勾结、彼此策应,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进行沟通联系,并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经验,从而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 “2015年2月,我在北京‘七味烧’菜馆召集胡石根等人聚会吃过一次饭。我们谈论的都是反党、反体制的问题。”证人勾洪国在证言中说,“胡石根总结了一个国家和平转型的‘三大因素’‘五大方案’。” 公诉人认为,胡石根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并非“单打独斗”。他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拉拢一些职业访民,壮大颠覆力量;周世锋、李和平等少数不法律师寻找、炒作热点案事件,制造矛盾冲突;胡石根授意、指使翟岩民组织一些职业访民恶意炒作热点案事件,与少数不法律师配合策应,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破坏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