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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演出”是法轮功的敛财工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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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演出”是法轮功的敛财工具(图) 近些年,美国有个名为“神韵艺术团”的 机构自称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 在 台湾 搞“神韵巡演” 。 这个“神韵艺术团”有什么背景,来台湾干什么?   神韵艺术团2011年5月向美国国内收入署(IRS)提交的年审报告 经了解 ,这个“神韵 演出 ” 的总导演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 神韵艺术团的财务总监是李洪志的妻子李瑞。 2015年,神韵艺术团在台湾演出35场,收入新台币1.16亿。2016年收入新台币1.46亿。 这些收入是如何来的? 一是门票收入。 在今年6月21日的华盛顿DC法会上,李洪志再次强调“神韵是所有救人项目中力度最大的”,要求弟子全力推广“神韵演出”。因此,看“神韵演出”就成为大法弟子的必修课。当然,弟子都是购票入场的。 除少数门票通过神韵艺术团官网出售外,大部门由演出地的“法轮大法佛学会”组织法轮功人员推票。如果实在卖不出去,为显示修炼“精进”,大法弟子会自掏腰包购买,然后送给家人或认识的人,请他们前去填场。 二是募捐。 法轮功在台湾成立了一个“神传文化基金会”,以支持“神韵艺术团”经营为名,招募“神韵之友”会员,并收取高额会费。 法轮功在广告中称,成为“神韵之友”创始会员需捐款新台币5000—50000元,其中,单次或累计捐款新台币5000元以上,未满新台币50000元者,享有“风雅神韵之友”会员优惠;捐款新台币50000元以上者,享有“尊荣神韵之友”会员优惠。所谓的优惠措施就是,获赠“典藏悠游卡”、神韵贵宾卷、寄送神韵专刊、购神韵演出票优惠等。如果捐得更多,神韵艺术团会安排“贵宾招待会”,让女演员与会员联欢,并美其名曰让贵宾“近距离一窥神韵演员们的风采”。法轮功的“亚太正悟网”的文章《加入“神韵之友”福报相随而来》称,加入“神韵之友”,多捐款,就能为自己积德,可以治病,能得福报,诱骗民众入会。 2015年,“神韵演出在”台湾的1.16亿新台币收入中,募捐款有4900万,占42%。 因掩盖背景,欺骗民众,法轮功的“神韵演出”在岛内一直遭抵制。         20 17年 7月27日,洪门中华龙门山联合总会组织约500人在台北游行,举办“揭暴法轮功邪教欺诈真相”记者会。会长朱纪玮 指出 ,李洪志为达敛财目的,在台湾搞神韵演出。       2015年3月14日晚,“神韵晚会”在台南文化中心上演,也遭到当地民